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體育競賽獎學金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體育競賽獎學金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訓育委員會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一○二年二月七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一○四年九月十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一○七年三月八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宗旨:旨在獎助本校優秀運動代表隊之選手,為校爭光,為國儲才。
二、獎勵對象:
(一) 凡代表本校參加大專體總舉辦之全國性比賽及全國單項協會舉辦之全國性比賽之優秀運動選手。
(二)其他凡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校際性或地區性比賽之優秀運動選手。(球類項目:個人項目人數須達12人以上,團體項目隊數須達10隊以上。非球類項目:個人項目人數須達10人以上,團體項目隊數須達8隊以上)
(三)獎勵對象須為本校常設性之運動代表隊之學生。
三、獎學金核發標準:(見表一)
(一) 個人項目(含田徑、游泳接力項目及球類運動雙打、混雙)之獎學金核發標準:
1. 凡代表本校參加大專體總舉辦之全國性比賽及單項協會舉辦之全國性比賽之優秀運動選手之獎學金核發標準:
(1)公開組(甲組):
取前八名頒獎,獲得第一名者發給獎學金柒仟元,獲得第二名者發給獎學金陸仟元,獲得第三名者發給獎學金伍仟元,獲得第四名者發給獎學金肆仟元,獲得第五六名者發給獎學金叁仟元,獲得第七八名者發給獎學金貳仟元。
(2) 一般組:
取前三名頒獎。獲得第一名者發給獎學金伍仟元。獲得第二名者發給獎學金叁仟元,獲得第三名者發給獎學金貳仟元。
(3) 凡代表本校參加大專體總舉辦之全國性比賽及單項協會舉辦之全國性比賽之優秀
運動選手,破全國大專紀錄者發給獎學金伍仟元,破全國紀錄者發給獎學金壹萬
元。
2.其他凡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校際性或地區性比賽之優秀運動選手(球類項目:個人項目
人數須 達12人以上,團體項目隊數須達10隊以上。非球類項目:個人項目人數須
達10人以上,團體項目隊數須達8隊以上)。
(1).取前三名頒獎。獲得第一名者發給獎學金貳仟伍佰元。獲得第二名者發給獎學金貳仟元,獲得第三名者發給獎學金壹仟伍佰元。
(二)團體項目之獎學金核發標準:
1.凡代表本校參加大專體總舉辦之全國性比賽及全國單項協會舉辦之全國性錦標賽之優
秀運動選手之獎學金核發標準:
(1)公開組(甲組、甲一級):
取前八名頒獎,獲得第一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伍仟元。獲得第二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肆仟元,獲得第三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叁仟元,獲得第四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貳仟元,獲得第五六名者,每人發給獎學壹仟伍佰元,獲得第七八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壹仟元。
(2)公開組(甲二級):
取前四名頒獎。獲得第一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肆仟元。獲得第二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叁仟元,獲得第三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貳仟元,獲得第四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壹仟伍佰元。
(3)一般組:
取前三名頒獎。獲得第一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叁仟元。獲得第二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貳仟元,獲得第三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壹仟伍佰元。
2.其他凡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校際性或地區性比賽之優秀運動選手(球類項目:個人項目人數須達12人以上,團體項目隊數須達10隊以上。非球類項目:個人項目人數須達10人以上,團體項目隊數須達8隊以上)。
(1)取前三名頒獎。獲得第一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貳仟元。獲得第二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壹仟伍佰元,獲得第三名者,每人發給獎學金壹仟元。
(三)凡本校運動代表隊學生當選為國手者,獎學金核發標準:
凡本校運動代表隊學生,該學年度當選為國手者,一年申請一次為原則,發給獎學金壹萬元。(請檢附國手當選證書或相關證明)
四、本獎學金之經費來源在本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並可接受各單項運動團體或後援會之經
費補助,惟不得募款,且所有外界支援之經費應按會計手續辦理,並須辦理徵信。
五、獎學金之發給,均由本校體育室檢具有關證明文件或所獲成績之證明,個人或團體,一
年以各申請一次為限,經競賽獎學金會議審核,簽報校長發給。
六、本實施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運動代表隊體育獎學金核發標準表(表一)
組別 |
名次 |
團體獎金 (每人) |
個人獎金 |
|
公開組 |
甲組 (含甲一級) |
第一名 |
5000 |
7000 |
第二名 |
4000 |
6000 |
||
第三名 |
3000 |
5000 |
||
第四名 |
2000 |
4000 |
||
第五六 |
1500 |
3000 |
||
第七八名 |
1000 |
2000 |
||
甲二級 |
第一名 |
4000 |
|
|
第二名 |
3000 |
|
||
第三名 |
2000 |
|
||
第四名 |
1500 |
|
||
一般組 |
第一名 |
3000 |
5000 |
|
第二名 |
2000 |
3000 |
||
第三名 |
1500 |
2000 |
||
其他 |
第一名 |
2000 |
2500 |
|
第二名 |
1500 |
2000 |
||
第三名 |
1000 |
1500 |
||
凡代表本校參加大專體總舉辦之全國性比賽及單項協會舉辦之全國性比賽之優秀運動選手,破全國大專紀錄者 |
5000 |
|||
破全國紀錄者 |
10000 |
|||
該學年度當選為國手者 (請檢附國手證書或相關證明) |
10000 |